4月29日,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。
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,深圳、威海、绍兴等11个城市被确定为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,另有雄安新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作为特例,参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一并推动。
11个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
广东省深圳市
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
安徽省铜陵市
山东省威海市
重庆市(主城区)
浙江省绍兴市
海南省三亚市
河南省许昌市
江苏省徐州市
辽宁省盘锦市
青海省西宁市
5个参照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
河北雄安新区(新区代表)
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(开发区代表)
中新天津生态城(国际合作代表)
福建省光泽县(县级代表)
江西省瑞金市(县级市代表)
即将出台文件
近期,生态环境部将印发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》和《“无废城市”建设指标体系(试行)》,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启动会,研究部署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工作。
建设意义
通过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,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,大力推进源头减量、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,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,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,系统总结试点经验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建设模式。
来源:北京青年报